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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条件须知

一、所需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
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买房发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
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土地证;
3.规划许可证;                    
4.结算发票;
5.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凭证(用于大修自住房需提供,请关注第五点);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二、提取划账时间间隔规定
职工以同一房产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资金的划拔在有效期内采用银行自动划账
形式,划账时间间隔为: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其他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三、提取额度规定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
2.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四、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
户必需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五、关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翻建住房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饰、装饰等都不属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畴
六、国家实行房产登记制度,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证(或买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先行办理产权变换登记。在变换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签名确认共有,可办理一次提取条件,待变换登记条件完成后,据了解,为保障职工账户安全,职工首次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公积金中心会在第一时间要求职工修改初始密码,提供新房产证到业务窗口登记确认,才能再次办理提取。
七、为保障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安全,防止出现纠纷,职工个人应保管好本身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不要随便交由其他人保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在申请表中注明,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个集中管理和强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1955年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并成立了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同时,受委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
八、制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五条、第二十四条;
2《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七、八、九点;
3《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办事工作的通知》(建金[2016]9号)附件中第二点提取办事;
4.《关于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佛房金管[2010]4号)。
九、办理地点与时间
详见http://www.fsgjj.gov.cn 首页的“电话、地址、时间”或“联系我们”栏目。
咨询电话:12329、12345 。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