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
住房公积金封存,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严格将贷款限定于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发展过程中正本清源,更好地发挥其基本住房保障作用。为此,《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到,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三套及以上则不予发放,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必需办理的管理条件,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制定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二)《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办事工作的通知》(建金[2016]9号)附件中第一点缴存办事中第(六)。
三、办理地点与时间
详见http://www.fsgjj.gov.cn 首页的“电话、地址、时间”或“联系我们”栏目。
咨询电话:12329、12345 。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个集中管理和强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1955年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并成立了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