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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安厅】我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办事管理办

  4月1日,《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正式施行,2016年8月5日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同时废止。这也标识表记标帜着我省对流动人口的办事、管理和权益保障有了新依据。

  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办事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政府于本年2月28日发布了新修订的《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比拟起我省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此次新修订的方法明确规定了在我省建立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办事和便当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手续相挂钩的基本公共办事机制奠定了制度保障。为了提高群众对新方法的知晓率,全省公安机关4月1日也在本地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民警纷纷走进街头巷尾和田间地头,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居住密集场所,认真宣讲《管理方法》,向群众普及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签注、变换居住登记等的办理手续、办理流程、办事地点等,使广大流动人口真正理解新的《管理方法》,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了解新旧政策的变化以及政策调整的法规依据等。

《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解读

    一、《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2016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663号令公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办事和便当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手续相挂钩的基本公共办事提供机制奠定了制度框架。纵观我省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和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不难发现,在居住证申领手续、居住证有效期、居住证签注以及基本公共办事的范围上存在差异。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法学原理,必需对2016年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进行修改。

  二、《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办事管理方法》已经省政府2017年第1次常务会通过,2017年2月28日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发布,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三、什么是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在其它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四、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后多久要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凭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五、哪些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下列5类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1、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2、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

  3、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

  4、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

  5、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

  六、符合什么手续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居住证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手续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七、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照片吗?

  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受理单位应当引用陕西省人口数据库或公安部人口数据库照片。如果无法引用人口数据库照片的,居住证受理单位应当当场为流动人口免费照相。委托他人申请办理居住证,且无法引用人口数据库照片的,受托人应当提供申请人符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的照片。

  八、公安机关受理居住证申请后,流动人口多长时间可以拿到居住证?

  2016年1月8日,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陕西省公安厅推出18项便民利民办法,其中规定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即流动人口拿到《陕西省居住证受理回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居住证。

  九、居住证多久签注一次?什么时间签注?

  居住证1年签注1次。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