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轮候期间住房、计划生育、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换条件。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手续的,变换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规定手续的,取消轮候资格。其他信息变换的,应当及时在系统中自行修改。
2、需要将符合申请手续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在首次申请时一并申报。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的,视为重新申报,应当重新轮候。
相关问题解答
一、我和先生都是深户,暂时没有小孩,先生的父母在老家,不是深户,在深圳没有物业,过段时间想来深圳投靠我们,在深圳居住,是否可以以共同申请人名义申请安居房?如果可以,是需要提交先生父母的什么纸质材料?有什么相关的文件规定?
【回答】: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否则不符合共同申请人手续。按照您所述情况,您配偶的父母未具有本市户籍,故不符合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共同申请人手续。可待其父母随迁入户后,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您配偶父母的身份证、亲属关系的凭证材料(户口本、出生证、调令、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等)及备案回执,前往我市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信息变换增加作为共同申请人,地址:福田区红荔路莲花大厦一楼。
二、申请安居房需满足什么手续?对年收入有限制吗?
【回答】:目前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对申请家庭没有年收入限制。如您家庭的户籍、社保、住房等情况均符合《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方法》第七条规定的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手续,则可按相应流程提交轮候申请。
三、申请安居房时候医保关系必需在深圳吗?我之前在深圳缴纳社保6年,但从15年之后开始在广州参保,不知是否符合安居房申请手续?如果需要此刻医保在深圳,我马上转回深圳缴纳,加上之前交过的,应该可算为累计满5年吧?
【回答】: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方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需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方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需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本方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我市安居型商品房,无需正在缴纳我市社保,如您缴纳社保年限符合上述《方法》规定,则本市社保暂时停缴不会影响您安居型商品房轮候资格。
四、已经以家庭名义申请了一套安居商品房,两年后因感情问题闹离婚,那这安居房如何处理?这安居商品房归男方还是女方所有?如果归一方所有,那另一方无住所,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或安居房?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回答】:夫妻双方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的安居型商品房可以按照双方的协商归其中一人所有,未得房方不能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