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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积金提取手续 江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中国公积金10月12日讯, 江门公积金已经施行很多年了,但是很多伴侣对于江门公积金提取手续、江门公积金提取流程知之甚少,甚至有些伴侣不知道怎样使用住房公积金,白白浪费这项福利,如果你就是其中一员,那就快来学习一下吧。

  江门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江门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贷款、账户余额)

  江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说明:请先选择你所在的地区,然后输入用户名、密码,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单击确定进行查询。

  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建行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公转商、商业贷款)客户提取公积金时,不需要再前往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和审批,只需携带建行借记卡,通过网点智能终端进入公积金提取模块,就可联网查询到公积金账户的提取信息,对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贷款客户,开通自助提取功能,提取的公积金将实时转入客户在建行的还贷卡内,即提即用,再无需延后一个工作日到账,密码为公积金帐号(建行账户输入账号的前10位;工行账户输入账号的前17位),首次登陆后请务必修改登陆密码!

  备注:除了在网站查询,您还可以持身份证、缴存存折等资料到缴存银行或我中心查询。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中心咨询电话0750-3829866.

  江门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四)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普通住房自住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六)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七)离休或达到法定离休年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九)出境定居

  (十)非我市户籍职工或户籍迁出我市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十三)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列入我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的重大患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四)纳入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十五)因变乱、见义勇为或突发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方法第四条(一)、(二)、(三)、(四)、(五)、(十三)、(十四)项情形,本人账户余额不足可提取额的,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不足部分。

  第六条 职工符合本方法第四条(七)至(十二)项情形,且在我市没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方法规定的提取手续但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的,在逾期贷款全部归还前,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第八条 职工因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非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对其贷款真实性进行审查。

  江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三十七条 符合提取手续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职工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批。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予以审查,其他规定   ①.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须在30日内办结提前还款手续,逾期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   ②.公积金中心收到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证明后,将贷款审批资料转交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③.选择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需评估的,按规定评估。商转公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④.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停止商转公的办理,符合提取手续的,单位加盖印章。原单位撤销、闭幕或者破产,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加具意见;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以及原单位撤销、闭幕、破产,住房公积金没有托管给上级主管部门或公积金中心的,职工直接持凭证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三)公积金中心审核。职工持单位审批后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本方法规定的相关凭证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出具审核证明。

  (四)受委托银行支付。受委托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意见办理支付条件。

  江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存折。

  按照不同情形,需要相对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手房:

  (1)网签买房合同

  (2)已付买房款发票

  (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需提供结婚证,且必需本人亲自办理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开发商指定的账户

  江宁市销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离休人员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1.离休证

  2.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达到法定离休年龄但不能提供离休证,男性年龄满60岁、女性年龄满55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所在单位应提供凭证。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

  1.市级以上医院凭证

  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

  3.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出境定居人员

  出境定居的,提供:

  1.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凭证》或《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凭证》

  2.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