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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积金查询 江门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10)二手房评估报告书

  江门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九条 贷款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凭买房合同或协议、身份证、户口簿、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和首期付款的发票向承办银行或“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二)贷款审批:1、组合性贷款。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中央公积金计划鼓励自我依靠,也就是个人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而不是将自己的养老寄希望于下一代。中央公积金制度把个人努力程度与本人存款多少和他所享受的待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员越是努力工作,公积金存款就越多,他所享受养老金、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也越多,承办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初审后,拟定借款人的担保方式、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并要求借款人填写贷款有关资料。承办银行对借款人提交资料核实确认后,交“中心”审核。“中心”审核核定贷款额度后,转承办银行办理。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的程序与组合性贷款程序相同),也可向“中心”直接申请。向“中心”直接申请的,“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初审后,拟定借款人的担保方式、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并要求借款人填写贷款有关资料。由“中心”审核核定贷款额度,直接与借款人办理签定借款合同等条件后,转承办银行办理。

  (三)贷款发放:借款人办妥担保、保险等条件后,在承办银行开设还款帐户,承办银行按照“中心”发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发放贷款,把贷款资金划给售房人。

  江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1年12月成立,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同时,还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内设两部一室,包罗办公室、业务部及财务部三个部门:

  1.办公室

  负责人事管理、劳资、工青妇、计生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阅办、保管及归档工作,筹备日常工作大会,组织协办各项宣传文化活动,协调各部室关系,接待群众来访,处理投诉;负责监控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管理业务数据,对计算机进行日常维护。

  2.业务部

  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审核;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审核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业务的审核;接待群众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3.财务部

  负责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费用管理。编制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核算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管理费用预算,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降低运作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确保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二楼

  邮编:529000

  电 话:0750-3829866、 3829866、3829893、3829891(传真)

,省内异地贷款   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