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可国内异地贷款了
南都讯 记者韩碧英 近日,广东公积金实现全省互认互贷的报道深受市民关注,目前,江门公积金贷款情况怎样?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暗示:“我市2006年开始办理异地贷款,只要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贷款担保方式,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部分余额冲抵贷款。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结清前1年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1年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不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哪里,在我市买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职工曾在不同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人士暗示,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在江门买房,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但公积金在其他城市缴存,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或者有什么手续?据介绍,建行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公转商、商业贷款)客户提取公积金时,不需要再前往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和审批,只需携带建行借记卡,通过网点智能终端进入公积金提取模块,就可联网查询到公积金账户的提取信息,对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贷款客户,开通自助提取功能,提取的公积金将实时转入客户在建行的还贷卡内,即提即用,再无需延后一个工作日到账,职工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江门市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按照住建部规定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凭证外,其他申请资料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 而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与江门市缴存职工一致,即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且符合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的,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缴存时间要求及最高贷款额度也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 (原标题:江门公积金可国内异地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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