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成都住房公积金的19种提取办法 没有再全(2)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3、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买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买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4、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买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额度为准); 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5、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4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一、提取凭证材料: (一)买房合同或备案表(购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 (二)住房贷(借)款合同; (三)住房抵押合同; (四)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贷明细; (五)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证明。 二、身份凭证: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凭证,可由配偶代办;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五)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买房贷款本息,应当自取得买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四、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一)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额度,且首次还贷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二)期间职工提前结清买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额度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5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一、提取凭证材料: (一)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二)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 (三)房屋交易条件费发票; (四)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注: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证明; 2.只限本人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身份凭证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凭证;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