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成都住房公积金的19种提取办法 没有再全(5)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三、提取额度 上半年提取一次,下半年提取一次,可提取患重大患病(患者)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 (一)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度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额度。 (二)提取人范围:重大患病的提取范围为: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 四、提取时间 自付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2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提取凭证材料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凭证; 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 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存在争议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 2、身份凭证材料 合法继承人身份凭证原件,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死亡提取业务仅能由职工家属或指定继承人申请办理。 3、提取申请时间 符合提取手续,即可申请。 4、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一次性提取死亡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5、提取人范围 职工本人。 3 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提取凭证材料 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灾害处理情况凭证。 家庭生活困难凭证。 2、身份凭证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凭证,可由配偶代办;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3、提取申请时间 符合提取手续,即可申请。 4、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可提取申请时上月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5、提取人范围 职工本人及配偶。 4 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提取凭证材料 应提供当年民政部门颁布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凭证。 2、身份凭证材料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凭证,可由配偶代办;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3、提取申请时间 符合提取手续,在《低保金领取证》发放当年内申请。 4、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可提取申请时上月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5、提取人范围 职工本人及配偶。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取凭证材料 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凭证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 2、身份凭证材料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凭证,可由配偶代办;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