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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期限:还清商业贷款后 1 个月 内 。 放款期限:借款人须在贷款审核日期 一个月内办妥放款条件;逾期未办重新申请。 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2月28日成立。 管理中心是直属泰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代表泰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中心内设8个处(室)和1个营业部,下设4个分中心及2个管理部。 8个内设处(室)分别是: 归集管理科(增挂海陵管理部牌子)、贷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增挂执法大队牌子)、会计核算科、稽核审计科、网络管理科、综合科、监察室 电话:(0523)86898202 住房公积金办事投诉电话:0523-86898207 传真:(0523)86898201 网址: 各分中心、管理部联系方式 靖江分中心 归集:0523-84828601贷款:0523-84890661 地址:靖江市骥江东路75号 邮编:214500 泰兴分中心 0523-87761233 地址:泰兴市中兴大道78号 邮编:225400 姜堰分中心 0523-88210322 地址:姜堰市振兴路299号 邮编:225500 兴化分中心 0523-83226111 地址:兴化市公园路2号 邮编:225700 高港管理部 0523-86969477 地址:高港区金港中路119号 邮编:225321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