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公积金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指南(试行)(5)
查询时限:通过柜台、电话、网络、自助查询终端申请查询的,应当场予以答复;申请查询超过三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应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单位或职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管理中心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请人。 二、政策咨询 咨询渠道:办理场所的柜台、客户办事热线(96319)、宜宾住房公积金网站()等。 答复时限:柜台、咨询台及电话咨询当即答复,疑难问题或网上回复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三、投诉建议 投诉渠道:办理场所的柜台、意见箱和意见簿、投诉热线(96319)、宜宾住房公积金网站()等。 反馈时限:管理中心收到投诉建议后,在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沟通,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四、特别提示 (一)为缩短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缴存职工应将办理业务需求或咨询的问题向经办人员详尽表述,以便经办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一次性告知。 (二)由于本办事指南刊登篇幅有限,部分内容未能详尽表述。职工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到单位所属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具体咨询并认真阅读管理中心所提供的《宜宾住房公积金100问》。 经办部门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8241114(贷款)市公积金中心 8216651(提取) 翠屏区南街45号8247494(汇缴)宜宾县管理部 6255529 宜宾县翠柏大道398号南溪县管理部 3332281 南溪县文化路东段150号江安县管理部 2633099 江安镇仿古街5号楼2楼长宁县管理部 4621478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87号高县管理部 5423488 高县文江镇解放街69号筠连县管理部 7729785 筠连镇滨河西路二段5号珙县管理部 4318415 珙县巡场镇滨河西工行6楼兴文县管理部 8831103 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东路96号屏山县管理部 5723133 屏山县锦屏镇新街工行2楼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